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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教党〔2017〕11号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区教育局领导到各学校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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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
禅教党〔2017〕11号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区教育局领导到各学校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章).pdf